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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作業程序

請於經費執行期限截止15日前送達採購組申請驗收作業(辦理本年度核銷之驗收案,請於12月10日前送達本組)

◎一次付清案件 

1.交貨完成經測試合格。(請留存廠商交貨簽收單、如為通知後履約應留存通知記錄如電郵、傳真、電話記錄等)

2.填妥本校驗收紀錄表資料、簽章確認、請廠商簽名蓋章(廠商未到場者免) 及申請單位移交政府採購物品(勞務類)驗收紀錄表件之自主檢查表(檢查者簽章)。

3.公告金額以上案件另備結算驗收證明書。

4.送採購組安排驗收日期。

5.驗收合格後開立發票。

◎分批付款者案件(原有案件保留至最後一次付款再送出)

履約期間分批付款:申請單位依契約付款及查驗條件(分批查驗紀錄),查驗合格後,檢附查驗資料,依分批次數影印請購單,於影印請購單上貼妥發票及分批付款表(寫明案號、次數、付款金額資料),辦理付款。

履約完成最後一期付款:

1.履約完成經測試合格。

2.填妥本校驗收紀錄表資料、簽章確認、請廠商簽名蓋章(廠商未到場者免) 及申請單位移交政府採購物品(勞務類)驗收紀錄表件之自主檢查表(檢查者簽章)。

3.公告金額以上案件於最後一次結案另備結算驗收證明書。

4.送採購組安排驗收日期。

5.驗收合格後開立發票。填寫分批付款表(寫明案號、次數、付款金額資料)黏貼於請購單。

備註:

1.若有延遲交貨安裝完成,必須先請廠商於驗收合格後先行繳交逾期罰款再核銷

2.逾期罰款繳交方式:(詳公文簽呈範例三、8.逾期罰款處理程序)

(1).由貨款扣繳

       採購單位於進帳系統填妥進帳通知書

       填妥扣款相關資料明細送出納組及會計開傳票後連同案件送會計室核銷

(2).廠商先繳交

       採購單位於進帳系統填妥進帳通知書

       填妥扣款相關資料明細連同款項 送出納組開收據

       收據正本予繳交廠商,原卷附上收據影本後連同案件送陳核銷

 

驗收常用簽稿-請至本組網頁『公文簽呈範例』下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