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學院採購規定及程序(採購金額未達新台幣150萬元)
壹、法規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智慧半導體及永續製造學院採購作業要點
貳、採購流程:(授權半導體學院自行辦理)
程序 |
相關作業 |
請購 |
請購人應先確認擬動支經費是否適用半導體學院採購作業要點,確定後檢附下列文件,經會辦總務處(免先送採購組)及主計室,並經院長核准後, 始得洽廠商辦理採購。 1.至本校經費管理系統繕打「請購單」(由『請購人或計畫主持人』、『單位主管』、『經辦人』、『經辦單位主管』核章)。 2.請廠商提供「報價單」(1家)。 3.「規格明細表(<150萬)」,1式3份附於簡約書後。 4.簡約書1式3份,請確實與廠商確定履約及保固期限、規格內容等後填寫簡約書內容。 (學院向國外廠商採購,不透過國內代理商,請詳『國外直接採購』程序,並替換規格明細表,免簡約書) |
訂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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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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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 |
資產保管組確認財產登錄正確,全案會送交主計室審查,審查通過後,再由院長核章。 |
如有疑問聯絡採購組:50572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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