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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公告日期 摘要內容 附件
113.3.13 各單位擬採購(服務、財物、小型工程等)於登打請購單時及請購核准後正式通知廠商履約前,即應先登入電子採購網查詢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若該採購對象經刊登為拒絕往來廠商,則須另找他廠商辦理採購。  操作指引
113.3.1 小額採購常見錯誤態樣或缺失: 各單位購買資通訊產品時,購買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如大疆、海康、大華、小米、普聯、華為等大陸廠牌)。
正確措施: 依「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各單位應避免採購如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如廠牌不確定是否為大陸廠牌,可洽計網中心資安承辦人。若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應具體敘明理由,簽准本校資安長(副校長)同意後,才可購買。
相關法規
113.1.31 採購稽核發現缺失類型及案例─資訊服務採購缺失類型 函示
112.8.7 勞動部112年07月20日修正『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 法規
112.7.18 112年度採購暨財物管理作業說明會(112/8/2)

公文

簡報檔1

簡報檔2

簡報檔3

112.05.12 工程會111年10月13日工程企字第1110018153號函修正『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指引』

函示

指引

111.11.10

工程會調整112-113年政府條約協定門檻金額

我國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校適用政府採購條約協定門檻金額(換算新臺幣):效期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財物與勞務之GPA門檻金額為新台幣1,596萬元

工程之GPA門檻為新台幣1億9,961萬元。

GPA協定

台星協定

111.8.18

電子採購網小額採購子系統

操作手冊

111.8.10

111年度採購暨財物管理作業說明會

簡報檔-1

簡報檔-2

小額採購注意事項

110.10.20

提供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即時繳納押標金;機關開標時線上查詢及審查廠商繳納押標金情形,節省廠商及機關之人力與時間。

電子繳納押標金(簡報檔

電子投標

簡報檔2

110.05.3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因應疫情之社區傳播有擴大趨勢,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有關本校履約中之採購案件,得依工程會函示申請展延履約期限,惟暫停期間應照指揮中心指令辦理。

工程會連結

函示1

函示2

廠商來函參考

110.01.08

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敏公務資 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資通訊產品禁止使用大陸廠牌。

行政院函

109.07.13

國立成功大學各單位參與投標之協力廠商遴選要點

本要點主要規範各單位在參與其他機關招標案前得組成遴選小組,以審查廠商(分包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資格是否符合標案需求,並擇定最優勝廠商為協力廠商,辦理過程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且相關程序均應做成紀錄留存。嗣後如有得標,各單位可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與協力廠商辦理議價。

條文及逐點說明

參考範例

工程會函示

109.02.03

有關各機關需緊急辦理與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有關之各項採購,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已有緊急採購機制,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原函(如附),請視個案情形依規定儘速妥處,請查照。

來文附件檔

緊急採購程序

108.12.25

機關以廠商身分承做工程財物或勞務而辦理之採購問題

工程會函釋

108.12.12

小額採購(新臺幣15萬元以下)常見錯誤態樣、缺失及正確做法宣導

宣導文件

107.07.10

為避免逾經費核銷期限,請各單位就履約完成之採購案,完成查驗,於經費執行截止期限(或年度結束)15日前,送達採購組辦理驗收,請查照。

總務處函

105.11.29

國立成功大學勞務承攬派駐勞工基本權益保障及申訴機制

申訴機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