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A憑證申請
申請共同供應契約電子訂購用XCA電子憑證申請流程
一、上網申請(https://oid.nat.gov.tw/OIDwithXCA/apply02.html),
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
機關:國立成功大學 統一編號:69115908;點選『我要申請附卡』
機關代碼:2.16.886.111.100006 用戶代碼:100006
填寫後上傳資料,並列印申請資料,繳交申請費用(留付款憑證核銷)後,將申請資料送交本組(詳流程)。
二、XCA電子憑證申請表〔DOC〕 〔ODT〕填寫完畢並核章後,送至本組,由本組發文至教育部窗口函轉 研考會申請。
**憑證管理中心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IC卡工本費每張新臺幣420元(含郵寄費用),原申請之IC卡可使用至卡片效期屆期為止,不須重新申請**
三、核卡時間至少需一個月,當收到卡片後,先至XCA組織及團體管理憑證認證中心進行開卡作業後始可使用(http://xca.nat.gov.tw/→憑證及IC卡相關作業→開卡作業 →輸入用戶代碼:100006)。
※收到憑證後90天內須進行開卡作業,否則得重新提出申請。
※憑證使用期限為6年,申請人如退休、離職等其他不再使用情形,憑證須繳回本組,但如其他人將繼續使用此憑證,請至採購組修改連絡資訊。
※憑證相關問與答https://xca.nat.gov.tw/web2/faq.html
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屆期換發說明
憑證IC卡屆期用戶可使用原卡片辦理線上換發,以原卡片做為身分識別依據及憑證資料提供來源,一方面無須再透過人工介入憑證初複審之身份鑑識活動,另方面由原卡片帶入資料,可減少資料繕寫錯誤。詳細屆期換發方式,請參考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 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於屆期『前』60天內於線上以原卡片辦理換發,可直接辦理線上換發,毋須再發送公文與申請書至本憑證管理中心或國家發展委員會,簡化行政審核作業,加速卡片核發時效。
- 1張卡片僅限辦理換發1張,換發後原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仍可使用至屆期為止。如有多張需求,請依原申請組織及團體IC卡方式申請。
- 原卡片逾期後則不提供線上辦理換發,仍須重新發文,請依原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方式重新辦理。
- 新憑證IC卡內憑證資料須沿用原卡資料,僅憑證聯絡人資料可提供更改。
- 憑證申請過程有問題時可先參考"問與答",若無法解決再請洽客服中心。
- 收到憑證IC卡後,請於發卡日期後90天內,完成開卡作業,如逾期未開卡,本中心將逕行停用憑證。
- 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工本費每張新臺幣420元(含郵寄費用)。
- 請務必於憑證屆期前完成申請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