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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採購程序及文件下載(採購組辦理150萬元以上案件)

即日起科研採購案件免再附『利益迴避書』,但請購人仍應注意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

科研採購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

  1. 向合適之廠商(不得為拒絕往來廠商)進行訪價,請其提供估價單正本
  2. 請購單位登打請購單並須點選科研採購選項(經費管理系統,請購方式:招標),由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一層決行)

請購單應檢附文件:(請填寫第3至第7項文件)

1.1家廠商估價單

2.接受補助或委託相關證明文件佐證(如國科會核定清單)

3.科研採購申請單

4.財物規格明細表勞務明細表

5.需成立審查小組案件另附審查小組核定書(密件)及審查標準須知(需簡報不需簡報)(採優勝廠商依序議價決標適用) ,審查小組由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定-非必要成立,本項可省略

6.底價建議表

7.限制性招標理由書(112.2新版)-採限制性招標者需另外檢附該理由書,免上簽呈

  1. 請購完成後於本組及國科會網頁公告至少7個日曆天(限制性招標議價得免公告)
  2. 進行開標審標程序,未成立審查小組案,由請購單位審查廠商投標規格、規範是否符合招標規定。成立審查小組案,由請購單位另安排時間依審查須知內容辦理審查,審查完成簽呈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轉採購單位依序通知優勝廠商議價或審查合格廠商比價
  1. 請購單位負責後續履約管理

  1. 廠商送貨或履約完成後,由請購單位填寫科研採購驗收紀錄表結案驗收證明書(採購組提供)及原始採購文件送採購組安排時間辦理驗收
  2. 採購組安排驗收時間,並發送請購單位驗收通知單
  3. 驗收合格後請購單位辦理後續核銷作業(製作財產增加單、黏貼發票或收據)

注意事項:

1.請購單非屬國科會委託或補助計畫需會研究發展處確認是否屬科研採購,涉及工程部份需加會營繕組

2.請於經費執行期限截止15日前送達採購組申請驗收作業(辦理本年度核銷之驗收案,請於1210日前送達本組)

 

成立審查小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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